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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人民医院

招聘公告

宁南县人民医院 发布于 2014-12-26

为解决宁南县人民院护理人员不足的问题,根据《宁南县医疗卫生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宁卫发﹝2013﹞4号)的要求,经卫生局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考聘部分卫生类院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聘用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考试聘用临时人员名额及报考条件

(一)考试聘用名额

护理专业:15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形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护理专业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相关证明;

6、年龄25周岁以下(1990010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具备护士资格证书且有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至28周岁;

7、服从医院工作安排,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批准录(聘)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录(聘)资格的人员;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加分条件:

2014年1月起,在宁南县人民医院护理部已办理且继续实习者,每实习满30天加1分(在理论成绩及技能操作成绩折合后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三、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15014日至201501517:00前到宁南县人民医院护理部报名,报名时每人需交考务费100元。

2、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50106日下午14301730分,到宁南县人民医院护理部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1(录取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

五、考试

1、考试科目分为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三部分,总分100分,其中: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法进行,占总分40%;技能考试采取现场操作考试方法进行,占总分40%;面试采取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占总分20%

2、进入笔试、技能考试前20名,面试、体检后正式录取前15名。

3、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考核及聘用

根据临时聘用名额,按照考生报考单位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临时聘用人选(若出现并列名次则依次以学历高低、理论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如自动放弃临时聘用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采取一年一聘的办法,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因工作需要可续聘,续聘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试用期月工资8001000元,签订正式合同后月工资1000--1300元;续聘者根据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可适当增加月工资。

(二)出差补助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期间用人单位为聘用者购买社会保险,其购买标准参照《宁南县机构事业单位临聘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宁委办〔20102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考试聘用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电话:0834-4566176(宁南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联 系 人:兰老师      

 

 

宁南县人民医院

2014年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