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局:
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是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深化医改的重要技术支撑和保障。为落实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医改信息化建设的决定以及“选择条件和基础较好的3个市、20个县作为医改信息化建设示范(市)县,重点建设、以点带面,在全省形成“3+20”格局全力推动”的要求,结合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现就进一步加快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建立市、县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
各试点市、(区、市)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和要求,实施市、县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建设,试点市实现与各县(区、市)数据中心、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互联互通,构建信息网络并不断向乡、村延伸,逐步实现全覆盖。试点县实现与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互联互通,构建信息网络并不断向村延伸,逐步实现全覆盖。
(二)建立完善应用信息系统。
建立完善公共卫生、医疗保障(新农合)、医疗服务、基本药物和综合管理五大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建立并逐步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两大基础数据库。所有医疗机构建立完善以HIS系统、PACS系统为主的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四项基本功能。
(三)启动居民健康卡建设试点,逐步实现在区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就诊“一卡通”。
(四)结合实际,先行先试,探索总结,带动和促进全省和本地区信息化加快发展。
二、时间进度
(一)方案制定和论证于2012年2月下旬前完成。
(二)2012年3月上旬启动硬件招标采购程序,4月中旬前完成硬件招标采购。
(三)2012年4月上旬前完成应用软件主要功能开发并进行论证测试。
(四)2012年4月下旬开始硬件安装调试。
(五)2012年4月下旬完成应用软件论证测试,并开始软件安装调试。
(六)2012年5月开始进行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功能测试和试运行。
(七)2012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建设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是落实国家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工作重心的重要措施。省医改领导小组十分重视并专门研究部署,省发改委、省卫生厅均明确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各项目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各方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突出重点,周密计划。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的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主要是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建设涵盖城乡居民健康管理、诊疗规范、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应用信息系统在线处理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业务,建立动态互联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开放的健康门户网站,并与卫生、医保和医改监测等系统有效衔接,以信息化支持推动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提高基层卫生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各项目单位可以在实现上述功能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和需求,不断拓展系统功能和服务领域,先行先试,为本地区和全省总结探索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三)精心组织,注重质量。
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附后),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招标采购依法规范,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附件:1.四川省医改信息化建设示范市、县名单
2.《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