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保险,您了解吗?
官方 发布于 2021-10-22
生孩子是人生大事!围绕着这一人生大事,总有聊不完的话题。今天,我就来跟大家聊聊与生孩子相关的医保话题。生个孩子能享受多少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补偿?生育保险怎么参保、缴费?生育津贴怎么申领?
参保人群:在我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保费的缴纳:由用人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退休人员和个人不缴费,财政供养人员的生育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医疗费用待遇享受期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同步,生育津贴应在我州连续参保10个月后享受。
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结算。在我院就医结算标准为:
1.产前检查300元。
2.在我院(三级医疗机构)剖宫产4600元,难产2900元,顺产2600元。
3.多胞胎每多产一孩增加600元。
4.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按上述标准50%核定(城乡居民医保已支付的不享受)。
5.计划生育手术费结算标准为:放置宫内节育器40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输卵管结扎术1500元;输精管结扎术300元;人工流产术500元;药物流产术500元;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500元; 3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术1500元。
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应于生育之日起六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支付,按照参保人所在单位上年度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总额计算日人均工资后乘以产假天数支付给参保单位。
重要提示:
1.生育医疗费用超过限额结算标准的按限额结算标准支付,未达到限额结算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2.生育期间发生并发成合并症,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
3.参保人员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的工资不得重复享受,财政供养人员不发放生育津贴。